乱钟初敲莫慌张,几下分清按地方。但愿听来非本界,尽堪高卧不提防。 上海开埠后不久,人口众多建筑林立,工商业繁荣的同时也促进近代化了上海消防事业的发展。 1852年(清咸丰二年)租界西侨组织消防队,设岗瞭望。 1863年(同治二年),工部局从美国购买“救火洋龙”一架,系一台大功率手揿泵灭火机,并商议组织消防队。经历年发展,两租界都建有多座救火会建筑,其中较大型的有7处 清代水次仓“敏”“惠”二廒房的仓基。光绪十年后,因米价日昂,尽完折色,廒房不复修理,日就倾圮,废后变为大高泥墩。 光绪三十四年,知县李超琼将廒基拨给救火联合会,随之建起了警钟楼。民国《上海县续志》记道: 邑为通商巨埠,人烟稠密,火患频仍,非施救迅速,必致燎原。 救火联合会于募集巨款后,亟起经营,自绘图纸,承造迄于工竣,前后凡六月,于1909年(宣统元年)落成,耗资一万二千元。 警钟楼“高十丈五尺八寸,分作六层,每层相距百级,设小平台三,大平台一。第四层悬警钟,纯用响铜铸成,高三十九寸,下口六十寸,重量四千八百磅,鸣时响振云表,声达数里外。 楼全用铁质制造,结构玲珑,装配合法,中为螺旋梯,可迴环拾级而上。梯之四围皆用网柱,重重密布,若网罗然,人行其中,几忘登高之险、绝顶之劳……。 上建瞭望室,四周窗牖,穷睫所至,毕现无遗。楼顶又有台,尤足高瞻远瞩。望警四人,日夜轮流驻守,遇灾鸣钟报警,各社得迅赴施救,从此有备无患……”。 凡遇灾,先鸣警钟二十五下,旋照各段记数鸣钟。钟楼上日间用旗,夜间用灯,亦照鸣钟数,自一至五分别悬挂。 鸣钟时以钟鸣数表示地段,一下为城内肇嘉浜以南,二下为城内肇嘉浜以北,三下为城外十六铺桥至董家渡,四下为城外董家渡至南火车站、放生局,五下为放生局至西区租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