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从孙中山遗嘱中提炼出的两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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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先生临终前十七天,预立了三份遗嘱,分别是《遗嘱》、《家事遗嘱》、和《致苏联遗书》。孙中山口授遗嘱时在场的宋子文、孙科、孔祥熙、邵元冲、吴敬恒、戴恩赛、何香凝、邹鲁、戴季陶等人都作为证明人在遗嘱上签了字。
前两份遗嘱由孙中山口授,汪精卫笔录。
《致苏联遗书》由孙中山以英语口授,苏联顾问鲍罗廷等笔录。
“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