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伶,优和伶之合称。 古代中国指称以调笑嘲弄、百戏杂技和戏曲表演等为职业的人。 优,调戏也。戏为可笑之语,而令人之笑也。 伶,黄帝时代的乐官伶伦而得名,相传命其制音律,后人称为伶人或者称伶优。 春秋时期以优,作为一种职业名称就已确定。倡优并称,原是一种很古老的习惯,上优既列在娼后,戏子在古代的地位之低或许还不如娼妓。事实上优的地位并不及娼。以前在相公的风气很盛的时代,伶人对妓女相见时还得行礼请安。 先秦优和伶并未连缀成一词,优分为俳优和倡优,伶是专指演奏音乐的艺人。俳优指代诙谐嘲弄供人取乐的一类艺人;倡优指歌舞、奏乐一类艺人。 汉代优与伶并称,宋以后优伶指称戏曲演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