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路1094弄2号,原民国代总理伍廷芳公馆。 红砖三层木结构。近代外廊式建筑,清水红砖墙有门廊。楼梯边的窗玻璃镶有彩色玻璃和拱窗精细雕饰为主要特征。 主立面采用连续的外廊,拱券、砖雕拱心石用石材。大门开在整幢建筑的东面,楼里的雕花大门、雕花木楼梯。 后来卖给大新烟厂,之后又卖给了汇明电筒厂老板,现在成为汇明电筒厂宿舍及民居。 伍廷芳: 清末民初外交家、法学家。本名叙,字文爵号秩庸,后改名廷芳。 1874年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后回香港任律师,成为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 1882年入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 1896年清政府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签订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之后与袁世凯派出的北方代表唐绍仪举行南北议和谈判,达成袁世凯迫清室退位。赞成共和,即选袁为大总统妥协。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出任司法总长。临时政府北迁,退居上海于观渡庐著书立说。“问问过路的行人,有哪一个是喜欢人家做皇帝的。我们要努力坚持,不管他是洪宪还是宪洪,只晓得今年是民国五年,明年是民国六年,维持这个年号以至万年,万万年!” 1911年宋教仁、陈其美等人成立沪军都督府。外交总长上任后立即照会各国领事,加派警力保护租界,告知各国在中国内部的斗争中应严守中立,发电要外国政府承认中华民国。 1912年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伍廷芳被任命为政府临时司法总长。 1922年乘鹤西去。在永丰舰的孙中山悲痛万分,舰上发表演说: 今日伍总长之殁,无异代我先死,亦即代诸君而死,为伍总长个人计,诚死得其所;惟元老凋谢,此后共谋国事,同德一心,恐无如伍总长其人矣。惟全军惟有奋勇杀贼,继成(承)其志,使其瞑目于九泉之下,以尽后死者之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