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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援引几位国内摄影评论家
对纪实摄影的看法/仅供参考讨论
[曾璜]
纪实摄影是摄影师长期关注、并对题材进行了深入采访和拍摄的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意义的图片,有人也将纪实摄影称作“社会纪实摄影”。纪实摄影的基本特征是它的社会性、史料性、文化性和系统性。(引自曾璜《报道摄影》)
[孙京涛]
纪实摄影的题材涉及到人类社会及其环境的各个方面,它可以以某个族群或者某些特定的人为研究对象(人物纪实);也可服务于目前,揭示那些错误的或正在造成损害的行为和事件(问题纪实),或者是记录那些一去不复返而又有价值的东西(文献纪实);摄影师对题材的挖掘要本着一个由个体到公众、由特殊到一般意义的原则,其主旨是通过深入研究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各个层面的关系,探讨人的终极命运问题;纪实摄影的操作者可以是专业的,也可以是业余的,但他们对题材的反映都是全面而充分的、真实而朴实的;摄影师的第一任务是记录,第二任务是评价----这种基于事实之上的评价可以体现在摄影师对题材的选择中,也可以蕴藏在对摄影技术手段的选择以及文字的叙述中;纪实摄影是一组照片,并配有相应的文字解说;纪实摄影呈现给读者的方式主要是展览和图书;纪实摄影客观上要在社会优化发展上起积极作用。(引自孙京涛《纪实摄影》)
[顾铮]
纪实摄影是一个复杂的范畴。广义地说,只要是见证了历史事件、风俗、文物、世态百相的摄影,都可归入纪实摄影。从这个意义上说,旅行摄影、新闻摄影、街头摄影、司法摄影、医学摄影、科学摄影乃至风光摄影等,都有可能因为照片中的历史文化内容与经过时间的过滤作用而具备了“纪实”的特质。(引自顾铮《世界摄影史》)
[林路]
纪实摄影作品的主体表达要具有概括性,其概括性体现为对主体内容的选择和提炼,以区别艺术摄影中经常见到的主观性非常强烈的“随意拍摄”以及解释的多义性和主题的模糊性......纪实摄影作品不是艺术品,但也有其“艺术性”,具体地讲就是蕴涵在作品里面的美学价值,好的纪实摄影作品是作者对历史和人类文明的积极审视,作者强烈的历史使命、庄重的情感和人道主义精神一定能够力透纸背,给观赏作品的人们以视觉的冲击并造成心灵的震撼。这时作品就产生了艺术感染力。另一方面,纪实摄影从来也没有自绝于摄影艺术,纪实摄影在拍摄的技术层面上时时刻刻在吸取着艺术摄影中可为其所用的精华,纪实摄影甚至把艺术摄影中对瞬间的把握张扬到了极致。许多艺术摄影中公认的艺术表现规律在纪实摄影中也是既定的规范,纪实摄影之所以从早期的写实摄影中脱胎出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纪实摄影在摄影的形式语言上面出现了飞跃。所以,纪实摄影作品离开了赏心悦目的形式有可能会退化成摄影的自然主义或平庸的生活留念,也许正是这种规范性的形式美感,或者说是自成体系的纪实摄影语汇使人由衷地感受到纪实摄影的无穷魅力。(引自林路《纪实摄影和艺术摄影的划分》)
[江北战]
纪实类的摄影主要包括新闻摄影和社会纪实摄影。两者斗以社会生活为题材,以真实为生命,以抓拍为主要手段。(引自江北战《论社会纪实摄影的评价体系》)
[邱晨]
我的理解是,纪实摄影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摄影家们,秉承人道主义精神和善良准则,以无比的毅力甚至是献身精神,深入人类的生存实际,真正了解并尊重被摄对象,不虚构、不粉饰、不夸张,大多以抓拍的方式再现的真实的情景。纪实摄影作品无论美好或是丑陋,目的都在于表现一个真实的世界,引起人们的关注,唤起社会良知,同时记录特有的文化,为后世留下宝贵的历史财富。(引自邱晨《我所理解的纪实摄影》)